星际流浪

脑洞大无限,只敢开慢车。

《莫里斯》中Maurice与Alec感情线的梳理,兼谈其写作手法(12)


       据作者说,阿列克是他腰眼下面那个地方的触觉,既然是触觉,就难免带些梦幻与朦胧的色彩,作者似乎对这种感觉很珍视,所以想方设法要让阿列克从隐隐约约的黑暗中逐渐走到前台,而绝不肯采用稍微明朗些的写作手法。

       而且,在小说里,阿列克扮演着世俗生活中较难出现的解救者角色,以实现作者期待的理想结局,象征着莫里斯绝望世界中的梦幻、阳光、神与英雄,对于这种文学形象,下笔要极其谨慎,情节安排要懂得克制,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再则,阿列克这个人物没有原型,虽然作者后来结识了很多底层人士,并将他们的某些特点注入其中,但这个形象追根结底是超越现实的。

       以上种种,决定了作者在创造这个人物时,虚笔多于实笔,侧面多过正面,我们很难像看到莫里斯与克莱夫的心理那样直接看到阿列克的,惟有大英博物馆场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珍贵的窗口,然而即使这处描绘,也是半虚半实的。

 

      “阿列克先到了。他没再穿灯芯绒衣服,却身着崭新的蓝色三件套礼服,头戴圆顶硬礼帽。这是他为了前往阿根廷而添置的旅行装的一部分。正如他所夸耀的,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家庭——客栈老板、小生意人——他一度看上去像是个森林中未开化者之子,那仅仅是出于偶然。”

 

       为了到大城市约见放他鸽子的“负心人”,仆人阿列克还特意换了身新衣服,虽然后文中莫里斯内心吐槽“他已经把那优美的肉/ 体塞进了丑陋的蓝色三件套礼服”,但考虑当时情况,哪怕是世界顶级设计师的得意之作,映在莫里斯眼里也一样丑陋,所以参考意义不大。我还是选择相信阿列克审美品位,别忘了他对莫里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鄙视他的眼光,等于质疑男主莫里斯的美貌和风度。

       阿列克的家庭出身不算太低,属于小资产阶级,相较于他哥哥在商业上的成功,他的人生显得很“失败”。为何如此?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他的独特性格是怎样形成的?这些问题作者没有解惑,而是用“偶然”轻松应对,将广阔的想象空间留给每一位读者。

 

      “他确实喜爱森林、新鲜空气和水,比对任何东西都爱。他还喜欢保护或杀害野生动物。然而森林里没有“好机会”,凡是想发迹的年轻人必然撇下森林。现在他莽撞地下定决心努力发迹。命运使他掌握了一只罗网,他打算将它布下。”

 

       前文中莫里斯不止一次考虑过逃往绿林,此处交代阿列克也热爱森林,这应是为原结局预埋伏笔,也是为两人的爱情堡垒添砖加瓦。尽管来自不同的阶层,但两人间却有着共同的爱好和对美好生活的认知。

       与莫里斯一样,阿列克也避不开世俗之见的影响,论本心,他最爱森林(建议莫里斯不用纠结女仆,先跟森林较较劲),可年轻人不去追求名利地位,一辈子躲在森林里当“野人”,成何体统!从古至今,社会主流观点都没有变过,一个人想证明自己,就得“发迹”。

       阿列克现在得到了机会,这机会像张“罗网”,联系后文的“当猎物乘汽车抵达时”的比喻,容易令人迷惑,这个机会指得是移民阿根廷还是“敲诈”莫里斯呢?知道结局的读者当然明白,可第一次读的时候,还是挺为莫里斯提心吊胆的。

       当然,害怕的不只是我们,或是莫里斯,还包括阿列克。

 

     “当猎物乘汽车抵达时,他感到冷酷、恐惧参半。他了解绅士,也了解伙伴。这个曾经说过“管我叫莫瑞斯”的人,到底属于什么类型呢?”

 

       认识的时间毕竟太短了,期间又没有充分交流过,阿列克也在担心莫里斯的人品,“绅士”们的言行在他眼里恐怕并不正当,会令他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但他愿意赌上一把。能令他采取如此大胆行动的,除了对于莫里斯的爱恋,恐怕就是那句“管我叫莫瑞斯”了。

       教区长虽然刻板讨厌,可他对莫里斯说的那句关于阿列克的评价却无比正确,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惊人洞察力。

 

      “相信我吧,霍尔先生,他会珍重你对他的关怀,尽管他可能不显露出来。像他那样的人,比局外人所想象的要容易被感动,好也罢,坏也罢。”

 

       阿列克就是这种内心情感强烈但不擅表达的性情中人,莫里斯对他温柔留恋时,他铭刻于心,甘愿抛弃所有与莫里斯长相厮守,莫里斯对他不理不睬时,他又“气疯了,火冒三丈”,写了封“昏头昏脑”的信,还打算在莫里斯面前“露一手”。

       阿列克可是位敏捷的猎手,又正在气头上,看来作为猎物的莫里斯这回恐怕要栽跟头了。

      莫里斯对此很有自觉,他“忐忑不安地走向平生最危险的一天”,然而,“感觉确实良好,急欲光明正大地比试一番”。

       之前莫里斯对此事极为畏惧恐慌,可现在真正面对的时候,他却反而从容不迫、富于勇气,并“希望对手也感觉良好”。

       这种转变一要归功于心理医生,二离不开阿列克那封真情流露的信,而最重要的是莫里斯的本人意愿与领悟。

       他在担心,也在期待,相较于与对手比试,他更想得到的似乎是一个已从信中隐约觉出的答案。

       所以,急于比试一番的他,不是深思熟虑,磨拳擦掌,而是“心中不断地泛起涟漪”,见到对手时,他不是审慎打量,冷静观察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出没,而是“当他透过肮脏的空气瞧见阿列克那红润的脸蛋儿时,他自己的面颊也泛起了一丝红晕。他下定决心,在遭到攻击之前,决不攻击”。

       幸亏不是真战场,否则将先动优势留给敌人的莫里斯就要倒大霉了。这也不像场比试,反倒像在会情人,虽然他会的确实是情人。

       两人见面的开头很友好,雨太大,莫里斯提出进博物馆里谈,阿列克回了一句“你愿意去哪儿都行”。

       福斯特的小说文字严密,前后呼应,这句话显然不仅仅是对莫里斯此刻的回答,而是暗示他对莫里斯一生的承诺,莫里斯愿意留在英国,那他就留在英国,莫里斯愿意逃往绿林,那他就去绿林,要是莫里斯想去警察局,那他就……好吧,莫里斯不会想去警察局的。

       从博物馆这章开始,莫里斯表现得很不错,一直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向阿列克示好。

 

      “这地方都是些什么呀!”他问。

      “属于国家的古老的东西。”他们在罗马皇帝的回廊里停下脚步。“是啊,天气糟透啦。只有过两个睛天和一个美好的夜晚。”他顽皮地补上一句,连自己都吃了一惊。

 

       两个晴天,指得是他初遇阿列克和打板球赛那两天,一个美好的夜晚,当然是说两人共渡的那个激情初夜。英国的天气太糟糕了,活了二十多年,就这两个白天一个夜晚是对他而言是晴朗美好的,至于其它阳光灿烂明月皎皎的日子,那时又没有阿列克,怎么能算数呢。

      这是赤裸裸的调/  情,其中还包含某暗示,若不是了解莫里斯的为人,加之书中写得清楚,连他自己都为这句话吃了一惊,我简直认定阿列克是在和一个情场高手老油条打交道,而实际上那只是莫里斯对阿列克的天然亲密感使然,并且综合全书,说得其实也没错。

       多难得,迟钝的莫里斯还会说俏皮话,可阿列克他竟然不领情!阿列克听明白了,但“假装没听懂莫瑞斯拐弯抹角提及的事”,想来也是,被放了好几天的鸽子好不容易把人约出来打算“敲诈”一把的,要是得句好话就消停,今后还不得被霍尔这家伙吃得死死的,多没面子。他可不是好惹的,非得把莫里斯吓唬住不行。

       阿列克坚定目标不动摇,于是莫里斯第一次示好只能以失败告终。

 

     “我很高兴你第二次给我写信,你的两封信我都喜欢。我没有见怪——你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不对的事。关于板球赛等等,统统是你的误会。我坦率告诉你吧,我跟你相处感到愉快。难道你以为我不愉快吗?是这样吗?我想要你告诉我,我不明白。”

 

       由于阿列克没理会他,莫里斯又主动发起第二次示好,不过这段话说示好也不太确切,因为很像外交辞令,缺乏足够诚恳。说是两封信都喜欢,没有见怪,可对第一封信却毫无回应,说是和阿列克相处愉快,可转头就逃离彭杰,大雨天的让阿列克在寒冷的船库里不眠不休地空等,最后还把问题抛给阿列克,揣着明白装糊涂。

       如果莫里斯肯直接了当地解释离开彭杰爽约的原因,事情就简单多了,可他还不确定阿列克的意思,很想弄清楚,所以用这段话试探。


      “我哪些做法让你觉得我和你相处不愉快呢?你是因为这个才生气的,对么?我想听你亲口说出来,只要你说出来,我就给你解释。”


       莫里斯倒是想得挺好,可听在阿列克耳朵里完全就是逗人玩的节奏,明知故问。告诉你什么?说我船库苦等望穿秋水盼你盼到我心痛,那你不更得意了?坚决不能示弱给你笑话我的机会,这就给你点颜色瞧瞧。

 

     “这儿放着什么?这是不会弄错的。”他意味深长地摸了摸胸前的兜。“你的信,还有你和那位乡绅——这是不会弄错的——有人希望那是个误会。”

 

       阿列克开始执行计划了,莫里斯曾担心的事情现在就摆在眼前,可是他镇定自若,毫无惧色,只不过提出了一点异议。

 

      “别把那件事扯进去。”莫瑞斯说,然而他并没生气。他突然想到,真怪,自己怎么一点儿也没生气。就连剑桥的克莱夫也失掉了神圣的不可侵犯性。

 

       莫里斯不希望阿列克把克莱夫那件事扯进去,如果有人认为他想维护前男友那就大错特错了,他可是一点也没生气,连自己都很奇怪。注意,此处强调的是“剑桥的克莱夫”而不仅仅是“克莱夫”,剑桥的克莱夫在莫里斯心中是什么地位!那可是“我爱你的嗓音,爱与你有关的一切,直到你的衣服,或是你坐在里面的屋子,我崇拜你”的啊,说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毫不为过,与克莱夫的恋情虽以失败收场,但剑桥那段青涩岁月仍然纯洁美好,正因如此,莫里斯才对自己不生气感到奇怪。

       自从遇到阿列克,莫里斯的反常表现也不止一件两件了,但他总想不明白。

       莫里斯的异议大概令阿列克产生了误会,他以为威胁有效果了,于是再接再厉,继续努力。

 

      “而且你为了自己找乐子,把我叫进你的屋子之前,我一直是个体面的小伙子。一个绅士就这样把我的身体拖垮,好像一点儿也不公正。至少我哥哥是这么看的。”他是结结巴巴地说出最后这段话的:“当然喽,这会儿我哥在外面等着呢。他原先想要来当面跟你谈,他把我骂得狗血喷头。可是我说:‘不,弗雷德,霍尔先生是一位绅士。可以信得过他,会像个绅士那样来做人。所以你就听任我来对付他吧。’还说:‘还有德拉姆先生,他也是一位绅士,一向都是,以后也一直是。’”

 

       阿列克和莫里斯一样不实在,还胡说八道。那晚虽说是莫里斯先喊的,但人家可没称名道姓,还不是你这“体面的小伙子”主动爬窗送温暖,而且,明明你们两个人都“找了乐子”。

       为了增强威慑效果,阿列克搬出了他的哥哥,从后文中我们知道他哥哥毫不知情,他只是想吓唬莫里斯,可惜功力不够,撒个谎还结结巴巴的,两种可能,一是他本就不擅长撒谎,二是面对莫里斯撒谎他心理压力比较大,我个人比较倾向于后者。

       阿列克好不容易组织起“威胁”,效果却很不理想,仿如石沉大海,踪影全无,莫里斯就跟没听见一样,只对关于克莱夫的部分做出回应。

 

      “关于德拉姆先生,”这时,莫瑞斯觉得应该插嘴了,就说:“我确实一度喜欢过他,他也喜欢过我。但是他变了,现在他再也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结束了。”

 

       如果打算应对阿列克的威胁,理智的做法是死不承认,反正莫里斯和克莱夫间干净利索,什么都没留下,更不可能有任何有力证据证明两人间曾经存在过特殊关系,但莫里斯没有抵赖,反而如实招供,态度非常诚恳。显然,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他忘记了对方“敲诈者”的身份,迫不及待地将其当做情人来表忠心了。

       我和克莱夫间确实有过一段,不过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这点我得跟你说清楚。

       这算是莫里斯的第三次示好,我不确定阿列克听到他的霍尔先生跟前任两清时有没有心中暗爽,只知道懊恼挫败感是避免不了的。

 

     “什么结束了?”

     “我们的友情。”

    “霍尔先生,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

 

       说好的恐慌畏惧呢?这和之前设想的剧本好像太不一样,阿列克急了。

       喂!你有没有搞错,听着,我在威胁你,真的是在威胁你哦。

       对付不敢动真格的威胁者,充耳不闻的确是四两拨千斤的好办法,莫里斯歪打正着地掌握了个中精髓。

       你的威胁我都听见了,可我偏偏就是不害怕,你奈我何?咱们还是研讨一个事关重大的问题吧。

 

      “斯卡德,你为什么认为既喜欢女人又喜欢男人是‘自然’的事呢?你在信中是这么写的。对我来说,这并不自然。”

 

       果然,莫里斯开始和阿列克探讨性/ 取/  向了,他第一次见到阿列克时对方就在和女仆调情,并在信里坦承之前想要个姑娘,这不能不令莫里斯非常介意,同时感到困惑。他自己天生只喜欢男性,对女性毫无兴趣,克莱夫以前只喜欢男性,后来转变为只喜欢女性,而绝大多数男人都是只喜欢女性的,可阿列克的情况似乎非常特殊,明明以前是“正常”的直男,没喜欢过男人,却对自己很“自然”地弯了,连纠结都不需要,这不是太奇怪了么。

       其实,“同性恋”“异性恋”都是人为概念,爱恋纯粹出于内在本能的驱动,管他是男还是女,想要谁就是谁。只有当人类发展出文明,衍生出一系列伦理道德和习俗法规,才给爱情套上了或合理或不合理的枷锁。

       莫里斯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英国绅士,他当然会被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取向困扰折磨,而阿列克却是没有多少文化的森林之子,最大程度地保留了原始本真,他虽然知道这社会的规则,却未将其转化为内在的约束力,他就是爱上了霍尔先生,至于直的弯的,他才懒得理会。

      

       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阿列克大概是个双/ 性恋。莫里斯在想和他探讨性取向的同时,也坦然承认了自己的性/ 取向。

 

       那个人好像很感兴趣。“那么,你不能有自己的孩子吗?”他粗鲁地问。

     “为这事,我去找过两个大夫。两个都无济于事。”

    “那么,你不行喽?”

    “嗯,我不行。”

    “想要一个吗?”他问,好像怀有敌意似的。

    “想要,大概也没用吧。”

 

       以前,莫里斯对自己的性/  向是困惑、彷徨、羞于启齿的,虽经克莱夫的引导暂时摆脱恐慌感,但在失恋后又重新跌入自我质疑的深渊,甚至试图矫正性向。然而此刻面对阿列克,他却敢于承认自我,毫不掩饰。

      还记得莫里斯曾经也和克莱夫讨论过后代问题。

 

     “没什么。莫瑞斯说罢,勒紧缰绳停住了。他的心中充满了极度的悲伤。他原以为自己不会再有这样的激情了。他和他心爱的人将会消失殆尽。他们的灵魂不会升天,也不会在世上留下子孙。他们胜利地摈弃了习俗,但是大自然依然面对着他们,用冷酷无情的嗓音说:“很好,你们就是这样的;我不责备自己的任何孩子。不过,你们得沿着所有不育者的路走下去。”当这个年轻人想到自己竟没有后代时,猛然地羞愧难当。他的母亲或德拉姆夫人也许不够聪明,感情贫乏,但她们完成了肉眼看得见的工作。她们将生命的火炬传给了自己的儿子,他们却会把火踩灭。

 

       在与克莱夫相恋的时候,他想到将会没有后代,非常悲伤和羞愧,虽然克莱夫的声音令他抚慰,可那些永恒寓于一小时之类的理论却无法真正解开他的心结,直到此处,我们才看到了他的释然。

       没有孩子就没有孩子吧,既然大自然造就了这样的我,那我就欣然接受。

      至此,在经历炼狱洪炉般的折磨之后,莫里斯终于完成了自我认同之路,这条路上的引路使者原本是克莱夫,可真正为他铲除荆棘,将天堑变为通途的英雄却是猎场看守阿列克。

      莫里斯用坦诚回报了他的英雄,即使这位英雄正绞尽脑汁地打算“敲诈”他。

       我只喜欢男人,对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绝不可能跟女人结婚的,这点你放心。

       这算是第四次示好,可惜阿列克这个昏蛋太欠揍了,回答得简直让人吐血。

 

     “我要是愿意的话,明天就有能力结婚。”他大言不惭地说。

 

       联系前文,阿列克挺招姑娘喜欢,娶不到上层社会的淑女,娶个同阶层的姑娘应该没什么问题,所以也算不得吹牛。

       听到这句话,莫里斯内心大概是崩溃的,不过他可以换个角度想想,克莱夫倒是说过不结婚,可结得比谁都早,阿列克虽然说话别扭点,但行动还是给力的,而且这句话的潜台词很明显,我要是愿意的话,明天就能结婚,但是我偏偏不愿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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