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流浪

脑洞大无限,只敢开慢车。

《莫里斯》中Maurice与Alec感情线的梳理,兼谈其写作手法(8)


       莫里斯出生于英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接受了培养标准绅士的传统教育流程——公学和大学等等,虽然总体来说他具备可贵的善良品质和难得的自省精神,但抚养他成人的那个社会与家庭环境仍然令他的阶级观念根深蒂固,坚若磐石。

       一个世纪之前,英国的阶级界限还较森严,关于这点不仅有诸多学术论文佐证,小说中也多有体现。

 

     “那么,你不大认识成年的男人吧?”

     “母亲雇用一个马车夫,还有一个名叫乔治的园丁。然而您指的当然是绅士喽。……”

 

       小说开头杜希先生询问莫里斯是否认识成年男人,十四岁的莫里斯就很清楚他指得是绅士,男性仆人再多也不算在内,他们完全属于另一个世界。

       在维多利亚统治时代,英国中产阶级愈加重视家庭私有空间,尽可能与仆人分开,除非必要,主人和仆人不可能共处一室。主人住在房间里,而仆人只能待在厨房、杂货间、户外等处。所以我们看到,在小说里,当绅士淑女们玩乐谈笑时,除了管家,咱们基本看不到仆人存在的踪迹,如果需要,那就按铃叫他们进来。莫里斯失恋后到访彭杰的当天晚上就是例子,屋顶漏雨,主人们按铃叫来了女仆和阿列克,莫里斯挑书时发出牢骚,阿列克想给个反应但被管家制止了,仆人们连在屋里干活时都不可以当着绅士淑女们的面提高嗓门,更别提主动攀谈打扰绅士了,那是较为严重的僭越行为。

       因此,通常情况下,莫里斯在室内是见不着阿列克的,想见的话得跑到灌木丛去碰运气,他曾对教区长表示过不介意把阿列克叫进屋来谈话,若不考虑他那点小心思,这种表态实在很“大度”,然而教区长是恪守规矩的,也理所当然认为阿列克应当恪守,所以回答说“他宁愿在厨房里”,阿列克是“被宁愿的”,在那个社会,他没有“不宁愿”的权利,为了看眼心上人,他只能在倾盘大雨中守在窗外,站在门外,追在车后。

       不仅绅士淑女们认同这个给他们带来优越感的阶级壁垒,连深受其害的仆人们也认同。年幼的莫里斯曾斥责家里的仆人豪厄尔大婶说“那是我妈妈的柴禾垛,不是你的”,而“豪威尔夫妇并没有感到不快,他们做了一辈子仆人,喜欢自命不凡的主人”,并且夸奖莫里斯“少爷已经蛮有派头儿啦”。当莫里斯说让阿列克担任板球赛队长时,管家则不肯退让,说“一旦绅士带头,打赢的可能性就大多了”。甚至就连书中最具反抗精神的阿列克,他野性不羁的心灵里,也不可避免地被打上阶级烙印,初夜中,他始终没有直呼莫里斯的名字,更不肯直白地袒露爱意,很大程度上缘于其对底层身份的自卑和对阶级界限的认知。

       综上,横亘在两人间的第一座大山,便是顽固而坚实的“阶级观念”,这座大山最为强大,甚至可以说远超“性取向偏见”,因为经过多年浸染,它早已内化为莫里斯本人的信念,成为莫里斯生活中天经地义的客观真理。

       其实莫里斯自己也吃过些“阶级”的亏,他初次拜访彭杰,看到安排给自己的房间,曾敏感地怀疑受到了怠慢,与女主人客套时被克莱夫用讥讽的眼神瞥了,便想到“这句套话用错了”,书中其他地方和电影里均有微妙体现。

      不过虽然如此,但在遇到阿列克之前,他的阶级信念从来不曾动摇过半分,他跟伦敦南区学院社区的青少年玩橄榄球,教他们算术和拳击,节省开销捐助慈善事业,诸如此类,仅是为了做个善良的人,并非真正认为众生平等,“我必须属于自己的阶级,这是确定了的”,“倘若意志能够无视阶级,我们所形成的文明就会被摧毁了”,这些就是他原本的阶级观点。

       所以,他对迪基产生欲念时,想法是“作为绅士,竟被比自己低的阶层的人强烈吸引住,这种感觉足以让他受到良心的谴责。”玩板球,也不喜欢同社会阶层比他低的人打。在灌木丛中察觉出自己对阿列克产生特殊好感时,立即让思考戛然而止,惊愕“该死,这是什么夜晚啊”,然后赶紧返回屋子。初夜,他觉得“某些事有点不对头”,什么事不对头呢?呵呵,跟个仆人躺在一张床上,那怎么能对头呢!在听到阿列克出身后,他竭尽全力将帽子往汽车的座位下一扔,并将双手插到头发当中去,感觉“到极限了”也是这种思想在作祟。

       作者在后记中提到莫里斯“有点儿势力眼”,这么分析倒没错,不过这无关道德,“势力”已经渗入英国人的血液,成为那个时代的道德准则,也塑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的独特性格,作者福斯特称其为“未能发育的心灵”。

     “阶级观念”这座大山如珠穆朗玛峰般耸立于莫里斯心中,在与阿列克共渡初夜后,他立刻感受到了其强悍威严的压迫力,并且由于这种压迫力是内化的,所以更多地表现为内疚、自责、羞愧等自我伤害型情绪。

       恐怕很多人都有类似体验,当你看到扒手不敢出言提醒时,当你遇到他人困难未曾援手相助时,当你瞒着父母做了件他们不喜欢的事时,当因为你本人拖了整个集体后腿时,这种情绪就会油然而升,即使没有任何人知道,没有任何人指责,你长久以来形成的道德观念也可以代为行刑,令你受足了罪。

      很多人既不怕死亡也不怕外界舆论,却唯独害怕良心谴责,因为只有这等惩罚,才能伤人入心入骨。

       用几分钟感受下你的这种情绪,也就能体会出莫里斯当时的感受,对他的种种心理也能轻松明了。

 

      “当他穿着一身白,终于下楼去占据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时,只觉得头痛,行将昏厥。”

     “每一个在座者都好像是陌生人,使他极度惊恐。他在跟完全不了解其性质与情况的种族谈话,就连他们的食品的味道都是恶臭的。”

     “他滥用了东道主的信赖,在其外出期间,玷污了其房屋,从而凌辱了德拉姆夫人和安妮。当他回到自己家后,更猛烈地打击等待着他。他对家庭犯了罪。迄今他没把她们放在眼里,她们不过是必须加以体贴的傻子而已。她们依然是傻子,但他不敢靠近她们。他和这些平凡的妇女之间绵延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使她们变得神圣不可侵犯。”

 

       莫里斯与来自底层的猎场看守发生肉体关系,内心恐慌而自责,令他恐慌自责的其实还不是那超越阶级的一夜缠绵本身,而是“他咽下了一服来历不明的药剂。他的人生打从根基起撼动了,而且不知道什么将会化为齑粉”。

 

       之前我们提到过因为阿列克,他开始质疑多年来尊重的规矩,阶级大厦逐渐瓦解,但那时还只是掉了几块砖头,而现在,整个根基都开始撼动了,这对他整个人生都是一种颠覆。

       如果莫里斯是异性恋,像别的英国绅士一样恋爱、娶妻、生子,那他终生都会忠诚恪守阶级准则,永远不会质疑这构成他人生根基的信念,因为信念崩塌的痛苦,极少有人敢于品尝。

       可他偏偏就是个24K纯金如假包换的天然gay,于是这座看似通天彻地的珠穆朗玛峰当遇到合适契机时,竟不可思议地天塌地陷了,而导致这一奇迹产生的不是别的,正是横亘在两人之间的第二座大山——性/取/向偏见。

      莫里斯在接受中产阶级教育的同时,也要接受中产阶级传统家庭观、宗教观、法律观的教诲,所有这些教诲,都在强调异性恋方是正途,同/性/恋变态可耻,是不可告人的罪行。

       如果说第一座大山是耸立于莫里斯内心的道德准则,那么第二座大山就是插在他心头的一把尖刀,前者在阿列克出现之前从未对他造成困扰,而后者则一直在残忍地凌迟着他的灵魂。

       为莫里斯信赖的杜希先生教导他,身为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结合才是人生意义,“神在天上,尘世太平无事。男人和女人!多么美妙啊!”在公学毕业典礼后,家里的老朋友巴里大夫也拿追求姑娘打趣他,说了许多诸如“男人是女人所生的,为了让人类继续存在下去,就必须跟女人同步而行”等刺痛他的话,而社会上的家庭模式,也无一不在昭示着这理论的神圣与正确性。

       如此氛围,致令莫里斯迟迟无法认清自身性取向,他虽然很早就对同性产生了朦胧渴望,但由于天性迟钝,加之环境教化,始终不能准确描述。小说第一部分用较多篇幅说明了那阶段他懵懂无知的困惑感。

       少年时代,“他正朝着生荫的幽谷往下降。该谷位于矮山与高山之间……他在里面探索的时间比绝大多数少年要长。”他的肉体刚一成熟,私下里就有了“淫猥”的行为和念头,渴望说些下流话,但“这一切都是在昏睡状态下发生的。莫瑞斯在生荫的幽谷里沉睡,离两边的山顶都很远,他对此事一无所知,更不晓得自己的同学也同样在梦乡中。”读公学期间,他经历过几段过家家式的幼稚感情,“有一次,双方相互爱慕,也不明白彼此依恋什么。”“从一片混沌中显露出的是原来他在梦中所意识到的美好和温柔这两种感觉。它们遂渐成长,就好像是绿叶婆娑、却丝毫没有开花迹象的植物。在萨宁顿的学业即将结束时,就不再长了,复杂的成长过程受到抑制,年轻人非常胆怯地四下里望着。”

       到了大学,环境比公学时宽松许多,但莫里斯依然糊涂,或者说因敬畏而糊涂,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天地万物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坏的人了。难怪要假装成一片硬纸板了。倘若他的原形毕露,他就会被驱逐出这个世界”。他遇到“怪人”里斯里后,想再度结识,不是想和里斯里交朋友,而是希望得到帮助,究竟想得到什么样的帮助,他不清楚,“一切都朦朦胧胧,因为他依然在山谷的阴影下。里斯利想必正在山顶上跳跃嬉戏,说不定能助他一臂之力。”

       莫里斯没有得到里斯里的帮助,倒是因此与克莱夫相恋,在与克莱夫交往却未确定恋爱关系时,他仿效其他绅士追求过一位姑娘,虽然对她毫无兴趣,但这是男人们可以正大光明做的事,他被克莱夫吸引,想方设法获取关注,却同时警惕谨慎,提醒自己,“他跟德拉姆之间谈的是一些普普通通的话,只不过是太带伤感情绪了”,种种迹象表明他已然爱上克莱夫,可当克莱夫对他说“我爱你”时,他竟大声斥责了这位他一向敬仰的友人。

 

      莫瑞斯感到愤慨,毛骨悚然。他那郊区居民的狭隘灵魂深深地受到震惊,大声说:“哦,别胡说!”他无法抑制自己的言行。“德拉姆,你是个英国人,我也是。不要说荒谬的话。你并没有伤害我的感情,因为我晓得你是言不由衷。然而,你要知道,这是惟一绝对被禁忌的话题。它是列在大学要览里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你千万不要再说了。德拉姆!这确实是一种可鄙的非分之想……”

       不是莫里斯怯懦,而是教化与环境使然,他还没有严肃思考过内心的真正需求,是克莱夫的表白向他提供了这个导火索,在经历若干几乎令他产生自杀倾向的折磨后,他终于勇敢地意识到,“既然唯一能够吸引他的是同性人,他就别装出一副对女性有兴趣的样子了——对他来说,这可是个考验。他爱的是男人,一向如此。”

       从这个角度来说,在莫里斯实现自我的过程中,克莱夫充当了引导者的角色,是达成最后结局至关重要的一环,将阿列克设定为克莱夫家的仆人,不是作者的恶趣味,而是带有深层寓意,通过克莱夫,莫里斯正视了性取向,通过克莱夫,莫里斯见识了月见草,也是通过克莱夫,莫里斯见到了他最后的归宿——阿列克。

       与克莱夫相恋的三年间,莫里斯暂时躲避了痛苦,生活得无比健康幸福,克莱夫用古希腊文学引导他沿着美丽的窄径高高地向上攀,以自己的精神教育着他的精神,“为了使两颗并不完美的灵魂臻于完美,爱把他从平庸中捞出来,又把莫瑞斯从困惑中捞出来。”

      然而,这段感情最终以悲剧收场,克莱夫的抛弃,令莫里斯骤然跌进深渊,陷入比之前痛苦百倍的地狱。因为,未认清性取向前,莫里斯心灵外还有一层懵懂的保护膜,而保护膜被撕开后,就只能以真实血肉去面对外界所有刀枪剑戟,没有人理解他,没有人认同他,连之前赞美同性感情的前男友都热烈地爱上女人,向他展示美满婚姻了,这把刀插得最狠,他实在没办法不质疑否定自己。

       莫里斯的痛苦难以形容,一大堆声音在他内部争吵,社会压力和对幸福的热切渴求激烈撕扯,使他的灵魂遭受肢解般的酷刑,纵使他幻想过与世界抗争,也是独木难支,有心无力。

      莫里斯的人生看起来成了死胡同,他撑不下去,打算妥协。放弃美和温暖,以保住阶级地位、金钱名利、安逸生活,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放弃和妥协再轻松简单不过,这笔买卖似乎也挺划算,何乐而不为?

       所以莫里斯脱口而出“我还想结婚呢”这句话,并向心理医生求助,第一次治疗虽未见明显成效,但能够顺利被催眠,在他臆想中,这意味着几分希望,他大概能够“病愈”,至少对婚姻不那么抵触,与世俗达成妥协。

       第二座大山是在高压之下强加给他的,他忍着剧痛承受。

       两座高山之下,个人力量何其渺小,莫里斯自由自在的灵魂纵为狂鬃烈马,也当以谦卑之心渐趋臣服,枯萎腐烂吧,爱与幸福之花,这不毛之地,没有你生长的土壤。

       相较之下,第三座大山——对阿列克人品性情的误解,其实并非那么致命,尽管它表现得最直接,最紧迫。前文有分析,书中说得清楚,不再赘述。

       这就是莫里斯所面临的情况,他初夜后的心理和行为都与以上三座大山有关。

        我早清楚这三座大山,但还是不能准确把握莫里斯的恐慌畏惧,觉得他反应过度,匪夷所思,后来才悟出关键点来。

        我原先想的是,阿列克在法律上绝对占不到便宜的,又马上就要移民去阿根廷,莫里斯赴约不赴约都没关系,但没必要害怕,等阿列克走了,一切如常。

       是我太龌龊,我竟以露水情缘的思路来考虑莫里斯和阿列克的关系!莫里斯却远远比我纯洁,如果初夜对他来说真的只是“一夜放纵”或者是阿列克误解的那样“找了个乐子”,那他的阶级大厦根基也还能保持坚固,也还可以继续接受医生催眠,如果阿列克胆敢勒索他,更不要紧,法律站在他那边。

      问题的关键是,阿列克和初夜对他来说,不是春风一度,而是山崩地裂,他迟钝而发育不全的心灵中,已隐隐约约预感到,再与阿列克来一次,他就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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